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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电驴”还在乱停?您的爱车可能会被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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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驰
骏驰Lv.6楼主+关注
2020-07-27 16:51 来自通州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切实规范辖区公共停车秩序,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创造良好环境,近期,南通交警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连日以来,市区开展非机动车违停整治行动,使出了许多“大招”,乱停车将被直接清拖



对于乱停放的非机动车,一时间又找不到车主,工作人员会把两张违章停车拖移告知单,分别贴在车身上和地上,再把车辆清拖。


如果你车辆违停,找不到车辆了~
也许你的电动车已经被……

重要通知

南通公安在全市重点路段实施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秩序,无法联系车主的非机动车,将拖移至专门停车场停放。拖移及停放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


目前对接城管部门,清拖停放执法停车场有以下四个:

1

崇川区星火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通甲路18号),供南通公安交警支队一、二、三大队联合整治停放。

一大队值班电话:85128953;

二大队值班电话:83507548;

三大队值班电话:85265271。

2

港闸区中环停车场(中环路龙潭路交叉口东南侧),供南通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联合整治停放。

四大队值班电话:85292030。

3

秦灶停车场(秦灶路国强路交叉口西南侧),供南通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联合整治停放。

4

开发区丽固日用品公司北侧停车场(通盛大道1号),供南通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联合整治停放。五大队值班电话:83597700。


乱停乱放现象不仅影响市容,还会影响正常车辆通行,严重的会造成道路拥堵。
除了对非机动车违停进行专项整治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继续对机动车开展违停整治,依法进行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警察抓拍、车载移动抓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罚款100元、记3分。

特别提醒

为营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您应该做到——

一、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须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内,不在非机动车泊位外的区域停放非机动车,并按泊位内箭头指示方向依次整齐停放。

二、停放车辆不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保持人行道、盲道畅通。

四、沿街单位要主动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巡警的管理,提醒和劝阻在门前路段停车购物的驾驶人,将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到附近的非机动车泊位内。

五、不擅自设置或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的障碍物。(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安交巡警部门可以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让我们一起
守规则 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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