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负责配合。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3.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区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4. 笔试成绩与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2.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10米×4往返跑(评分标准见附件3)。3. 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设30分为合格分数线)、判定成绩无效、违纪、缺考或弃考等情况,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城管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管局统一进行入职培训。各招聘单位在拟聘人员培训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实际,自行做好聘用后续工作,并及时将聘用情况报区城管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