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各招聘单位相关要求执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一)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二)对招录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0513-80975691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0513-86676771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0513-868383037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0513-80606679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0513-80677678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0513-86326501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0513-68115670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0513-80607023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0513-861158292. 咨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三)监督电话:0513-86115828;0513-86518386。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